公告日期:2021-01-21
证券代码:833770 证券简称:宏伟供应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宏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拟向浙江核通金属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通金属”)以人民币 706,200.00元购买武义宏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义宏海”)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以武义宏海 2020 年账面净资产及实缴注册资本额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853,969,365.90 元,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 584,860,899.26 元。本次购买资产价款706,200.00 元,本次购买资产总额占期末总资产的 0.08%,本次购买资产净额占期末净资产的 0.12%。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武义宏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吕宏伟、
李晓庆为本议案中的关联方,2 人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
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核通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深塘工业区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深塘工业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东海
实际控制人:吕宏伟、李晓庆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金属工具、光伏电站开发、运营等
注册资本:10,000,000.00 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吕宏伟、李晓庆为核通金属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武义宏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武义宏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注册资本
10,000,000.00 元人民币,实缴资本 500,000.00 元人民币,住所地
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深塘工业区二号楼三楼(浙江核通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内),为核通金属的全资子公司,主营光伏电力技
术研发、转让、咨询,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等。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武义宏海资产总额 615,591.92 元,负债总额 803.14 元,净资产
总额 614,788.78 元,收入总额 80,463.41 元,净利润总额 47,347.92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以 2020 年武义宏海账面净资产及实缴注册资本额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中约定,本次交易成交金额为 706,200.00 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30 日内支付。协议生效需同时满足如下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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