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天蓝环保
NEEQ: 833772
浙江天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2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2 年 3 月,由我司联合完成的“燃 2022 年 4 月,在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
煤烟气硫-硝-汞联合脱除关键技术研究”项 知识产权局)发布的 2021 年浙江省创造力
目经中华环保联合会评审专家组评审,荣获 百强企业榜单中,我司成功入选。
2021 年度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2022 年 7 月,我司发明专利“用于低 2022 年 8 月,我司入选第四批国家级
温烟气脱硝的 SCR 整体蜂窝催化剂及其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备方法”荣获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优秀
奖。
2022 年 9 月,我司成功获批国家级博 2022年10月,我司作为课题负责单位、
士后科研工作站。 子课题负责单位参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项目“工业锅炉烟气多污染物低能耗高效协
同治理技术及装备(2022YFC3701604)”和“非
点源异味和低浓度 VOCs 污染溯源与治理
2022 年 11 月,我司再次获得人民银行 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2022YFC3702005)”成
3A 信用评级,至此公司已连续 20 年获此殊 功获批。
荣。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10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24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28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32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36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40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137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福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福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海缨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是 √否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由于企业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按名次披露,不直接披露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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