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5
山东永能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三年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1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21
第二节 董事会......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第七章 监事会...... 32
第一节 监事......32
第二节 监事会......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
第九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36
第十章 通知...... 3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0
第十二章 公司党建工作...... 42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44
第十四章 附则...... 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永能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永能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和润尚东企业公馆 1 号楼 2102 号
邮政编码:2501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061.00 万元。股份总数 14,061 万股,每股面额壹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服务于政府、服务于用户、服务于社会。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酒类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受委托开展节能检测、评估、节能量审核;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和环保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推广及服务;环保工程、节能工程及光伏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运行维护服务(凭资质证经营);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开发、系统维护及技术服务;环保节能产品的批发、零售;电力生产及销售;热力生产及供应;木材的加工、批发、零售;生物有机肥的生产、批发、零售;非专控农产品种植、销售;活性炭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生物质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技术的研发及推广;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电源、光伏水泵、光伏控制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生产、制造、设计、开发、技术服务、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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