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1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3779 证券简称:ST 奥科斯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奥科斯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深圳市奥科斯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罗清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罗清元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罗清元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11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罗清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罗清元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此告诫罗清元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本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12 号关于《关于给予深圳市奥科斯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罗清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奥科斯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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