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3786 证券简称:超纯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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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文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财务预算符合公司 2024 年发展目标与规划,不存在侵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我们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
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要求,所披露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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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持续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3 年 1 月-12 月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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