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4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33802 证券简称:希尔化工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希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0 日
作出主体:其他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浙江希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环境违法。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5 月 14 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公司正在生产,废水处
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处理设施 SBR2 池污水经管道流入保障沉淀池 S309(处 理设施尾端),但保障沉淀池 S309 上方洗眼器旁的自来水管上接有一根黑色软
公告编号:2023-032
管,黑色软管正往保障沉淀池 S309 内注入自来水,保障沉淀池 S309 内的水通
过管道进入污水总排口,纳管至鹿溪污水处理厂排放。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 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 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 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 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 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 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已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根据 《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决定对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 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处罚金额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此次行政处罚决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 培训。公司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已缴纳罚款。
公告编号:2023-032
五、备查文件目录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衢环江山罚 [2023]29 号
浙江希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