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30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延边白山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恒泰长财证券作为延边白山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是
3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京会兴昌华审字第
010456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延边白山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白山国旅”)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730,408.13元,实收股本 26,000,000.00 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白山国旅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2]京会兴昌华审字第 010456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述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
“1、如白山国旅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六、(二)1”所述,“本公司 2017 年
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北京慧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途公司”),根据慧途公司设立时的《投资合作协议》,慧途公司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1,200.00 万元,占比 4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兴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70.00 万元,占比 32.33%;北京合创万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500.00 万元,占比 16.67%;深圳市滴滴导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330.00
万元,占比 11%。截止 2021 年末,本公司对慧途公司已实际出资 1,300.00 万元,
其他少数股东出资未实际缴纳。本公司在与其他少数股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遂于 2020 年 4 月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少数股东按《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经法院一审判决对本公司诉讼请求未予支持,本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又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 年 10 月 8 日经北京市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维持原判。至此,本公司与少数股东股权纠纷尚未达成一致,作为慧途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无法对慧途公司实施控制,因此,未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目前,慧途公司无实质经营业务,计划进行清算后注销。”
截止 2021 年末,白山国旅公司对慧途公司实际出资为 1,300.00 万元,未计
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截止审计报告日,由于白山国旅公司未提供慧途公司的财务资料,我们无法对慧途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财务报表真实性、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定慧途公司未纳入合并对白山国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我们也无法确认上述对外投资是否存在减值及可收回金额。
2、如白山国旅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六、(一)1” 所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延边福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螺公司“)与其他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安图县仙境冰雪乐园文化旅游景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雪乐园”),冰雪乐园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其中:福螺公司出资 1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40.00%。2021 年 2 月福螺公司与股东张丽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福螺公司以 3.00 万元的价格购买张丽鸿所认缴的冰雪乐园 30%股权,交易完成后,福
螺公司出资 210.00 万元,持有冰雪乐园 70%的股权。2021 年 6 月冰雪乐园注册
资本由 300.00 万元减资为 215.00 万元,福螺公司出资 125.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比例为 58.14%,2021 年 10 月福螺公司以 0 元价格将其所持有的冰雪乐园
58.14%的股权转让给尚延梅。股权转让后,福螺公司不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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