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3809 证券简称:白山国旅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延边白山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延边白山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深泓审字(2024)113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如白山国旅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七、(一)、1、所述:(1)本公司 2017 年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北京慧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途公司”),根据慧途公司设立时的《投资合作协议》,慧途公司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1,200.00 万元,占比 4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兴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70.00 万元,占比 32.33%;北京合创万邦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500.00 万元,占比 16.67%;深圳市滴滴导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30.00 万元,占比 11% 。截止 2022 年末,本公司对慧途公司已实际出资1,300.00 万元,其他少数股东未实际缴纳。本公司在与其他少数股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遂于 2020 年 4 月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少数股东按《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经法院一审判决对本公司诉讼请求未予
支持,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又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 年 10
月 8 日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维持原判。至此,本公司与少数股东股权纠纷尚未达成一致,作为慧途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无法对慧途公司实施控制,因此,未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目前,慧途公司无实质经营业务,计划进行清算后注销。
公告编号:2024-011
截止 2023 年末,白山国旅对慧途实际出资为 1,300.00 万元,未计提长期股
权投资减值准备。截止审计报告日,由于白山国旅公司未提供慧途公司的财务资料,我们无法对慧途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财务报表真实性、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认上述对外投资是否存在减值及可收回金额。
2、如白山国旅财务报表附注七、(一)、2、所示, 2019 年 1 月 9 日,全资
子公司延边福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甲方)与长春意森文传媒有限公司(乙方)、白洋(丙方,增发前乙方唯一 100%股东))、马超(丙方,白洋行为后果无限连带担保责任人),就“全国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在长春市共同合作投资、建设、运营”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定向增发,增发后,甲方占股比例 55%,分得总利润的 55%;丙方白洋占股比例 45%,分得总利润的 45%。2019年 1 月 15 日,延边福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两资转账给长春意森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共计 200.00 万元(分别为 100.00 万元和 100.00 万元)。2022 年 11 月 1 日,
上述三方因丙方原因导致上述项目不能按时落地,协议执行出现新的情况,经丙方与甲方联系后,甲乙丙三方均同意签订《<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书》,约定:1.由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几点两百万元用于回购甲方持有乙方的 40%股权。款项支
付时间:丙方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 200 万元。如果到期未付,则
丙方除按照原合作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外,额外按照每延迟一天以日千分之一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因丙方在改造《合作协议》过程中违约,丙方同意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在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到 200 万元并输 40%股权转移登记后,《合作协议》约定的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折算为乙方在长春市意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5%的股权。后因丙方没有履行上述约定,延边福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 年 12 月,延吉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白洋、马超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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