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1
证券代码:833813 证券简称:泓阳环保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江苏泓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泓阳环保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4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吴汝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泓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
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本次股票拟发行 6,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70 元,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10,200,000.00 元。具体股票发行内容详见《江
苏泓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储存、管理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并将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未对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权明确规定。为明确本次定向发行对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本次定向发行对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
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现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
(1)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股票发行公告及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并决定和支付其服务费用;
(3)组织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正有关本次股票发行材料及相关协议等文件。除构成对本次股票发行方案重大变更的情形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票发行方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对于造成本次方案重大变更的方案调整,必须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股票发行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5)股票发行工作有关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6)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7)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本次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事宜。
(9)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本次股票发行的拟发行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该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署后成立,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及该合同,以及公司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同意定向发行的函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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