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3814 证券简称:德润达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9:00-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814 德润达 2023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刘艳飞、李姣姣律师现场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依据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工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就 2022 年度的工作进行
总结和汇总,形成《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依据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工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就 2022 年度的工作进行
了总结和汇总,形成《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依据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制 2022 年度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结合 2022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根据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编制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为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定性,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05)、《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10)
(八)审议《关于 2022 年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议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535,849.51 元,公司合并实收资本为 20,5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额已超过实收资本总额。具体见《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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