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6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3814 证券简称:德润达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可转债延期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私募可转债(江右私募可转债【2018】年【048】号)赎回申请》、《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私募可转债(江右私募可转债【2018】年【048】号)同意赎回函》要求,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 7月 7日提前赎回第壹次发行剩余
全部本金 1550 万元、第贰次发行部分本金 295 万元,本金共计 1845 万元;第贰
次发行剩余本金 480 万元应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进行偿还。
由于公司受大环境行情影响,资金周转稍有困难,经与鄱阳饶盛投资经营有
限公司协商,将本期私募可转债本金兑付日期由 2023 年 6 月 21 日调整为:鄱阳
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将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兑付本金 480 万元。利息照
常支付,不构成违约。
二、本次延期还款的具体情况
受大环境行情影响,,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鄱阳饶盛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再次协商变更期限,订立《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私募可转债(江右私募可转债【2018】年【048】号)第贰次发行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编号:ZHZM- RGXYBCXY -202306)提交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或补充内容为:对本次私募可转
债期限进行变更,变更后内容为:“本次私募可转债期限为 2018 年 10 月 23 日
公告编号:2023-014
至 2024 年 06 月 21 日”,变更后首个付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利息照常支
付,不构成违约。
上述延迟支付本金行为不触发私募可转债回购条款与转股条款。
三、延期还款的必要性情况
本次延期还款,是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快速、稳定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本次延期还款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损益状况亦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私募可转债(江右私募可转债【2018】年【048】号)第贰次发行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编号:ZHZM- RGXYBCXY -202306)
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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