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2
公告编号: 2024-002
证券代码: 833818 证券简称: 威克曼 主办券商: 华英证券
南京威克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参股公司南京长盛玖富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盛玖富公司”) 4%的股权转让给许世青。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长
盛玖富公司 1%股份。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相相关
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成下列标准之
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
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到30%以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规
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
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
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止2024年1月20日,子公司长盛玖富公司注册资本为2,750万。
公告编号: 2024-002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74,202,123.17 元,期末净资产为 16,080,481.74 元;此次出售的资产为长
盛玖富公司 4%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116 万元,占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67%,占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 7.21%且未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30%,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转让参股公司南京长盛玖富科技有限公司4%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交易涉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绝对值低于公司总资产的 30%,无
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到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变更手续。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公告编号: 2024-002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 许世青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东台市头灶镇金灶村十一组 52 号
信用情况: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情况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 南京长盛玖富科技有限公司 4%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 南京市栖霞区金马路 6 号 7 幢 101 室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南京长盛玖富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 91320113MA22YPU90M ,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金马路 6 号 7 幢 101
室,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技术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
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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