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2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3818 证券简称:威克曼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南京威克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寿姜晔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13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寿姜晔、潘蓉、寿炜康、李青乘、胡宁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提请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
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补充确认银行借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本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公司南京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79 个月,抵押物为南京市栖霞区金马路 6 号科研楼,
公告编号:2024-013
建筑面积 23,832.02m2,由寿姜晔、潘蓉、寿炜康及其配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 179 个月。
上述银行借款及必要的担保措施,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必要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回避表决情况
此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寿姜晔、潘蓉、寿炜康应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本项议案可参与表决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威克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南京威克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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