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2
证券代码:833824 证券简称:九久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洛阳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管理办法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洛阳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的运作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洛阳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洛阳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指定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实施,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以下简称“参与对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二)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对公司、参与对象、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 参与对象及持有人
第六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一)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及员工。
(二)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三)参与对象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通过自身合法薪酬或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须的资金来源。
第七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一)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
(六)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参与对象发生以上任一情形的,则持有人代表或持有人代表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员工有权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受让已授予的财产份额。
第八条 参与对象依法登记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按合伙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应的出资义务后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每份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持有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据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权益;
(二)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参加或委托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就持有人会议审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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