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5
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代码:833827 证券简称:浩腾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1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1 月 1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浙江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浙江浩腾电子科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 挂牌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陈丽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控股股东、实际控
公告编号:2023-043
人 制人、时任董事长
何伟荣 董监高 董事、时任总经理
雷霜雨 董监高 时任财务总监
陈笑媚 董监高 时任财务总监
涉嫌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因
部分项目成本归集不准确等原因,对 2021 年财务报告信息进行差
错更正,其中调减 2021 年归母净利润 691.76 万元,占当期归母净
利润的 34.64%。此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现 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对重大项目收入核算不准确、成本归集不完整,
还应调减 2021 年归母净利润 1,211.44 万元,占当期归母净利润
60.67%;调减 2022 年归母净利润 2,023.76 万元,占当期归母净利
润 92.13%。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91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时任董事长陈丽慧、时任 总经理何伟荣,时任财务总监雷霜雨、陈笑媚未按照《非上市公众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公告编号:2023-043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决定
对公司及陈丽慧、何伟荣、雷霜雨、陈笑媚分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
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
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
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未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企 业会计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2 号
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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