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7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3827 证券简称:浩腾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
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1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84 号),因公司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二、 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
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
公告编号:2024-021
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浩腾”。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 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从既定的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着手,以持续经营为底线,努力提振公司业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 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我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四、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8- 2156075
邮箱:479432153@qq.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水街基金产业园 6- 8 幢
公告编号:2024-021
(二) 券商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903791
邮箱:zhanghai@stocke.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五、 其他说明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84 号)。
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