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17
公告编号:2022-041
证券代码:833830 证券简称:蓝宝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1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江小平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江小平先生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西城支行办理申请借
公告编号:2022-041
款业务。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追认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公司单方面受益行为,免于按照关联交易形式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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