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05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恒泰长财证券作为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 是
三分之一
2 其他 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是
报告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蓝宝股份公司连续三年经营亏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
计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9,112,481.80 元。公司实收股本是 10,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蓝宝股份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 (2023)第 010810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蓝宝股份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一)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股份公司连续三年经营亏损,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蓝宝股份 2022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5,361.0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9,112,481.80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蓝宝股份公司已拟定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蓝宝股份连续三年经营亏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9,112,481.80 元,公司实收股本是 10,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若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针对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中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就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所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同时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所出具的说明发表了意见。公司董事会就导致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相关事项提出了应对措施,若相关应对措施执行不到位,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无保留意见报告中的专项说明》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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