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0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3830 证券简称:蓝宝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8 第五条: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
号 5 幢 007 号 钢公司厂内)北京国际汽车贸易服务园
区 F 区 10 号 5 层 513 室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8 号 5 幢 007 号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厂内)北京国
际汽车贸易服务园区 F 区 10 号 5 层 513 室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注册地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是因为公司注册地地址发生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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