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3830 证券简称:蓝宝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申请银行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借款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我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再次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微捷贷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 11010320230002628。我公司获得的发放的贷款额度为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元整(¥1,630,000.00),授信 1年。该笔贷款方式是信用贷款,我公司承诺按照《还款计划》,合约号
11020345350000002 约定,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前归还银行全部本息。
二、借款的必要性
本次借款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对公司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对公司正常经营无不利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认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 0 票。该笔贷款方式是信用贷款,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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