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公告编号:2024-095
证券代码:833839 证券简称:天波信息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网络形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决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人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公告编号:2024-095
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中的相关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拟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人同意《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相关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关于 2025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公司委托理财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决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人同意《关于 2025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中的相关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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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中的相关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君柱、栾凌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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