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3849 证券简称:携宁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携宁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上海携宁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经谨慎审查公司以前年度的披露内容,公司拟对于2022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4)进行更正。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忻、魏继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方可通过。
三、更正内容
本次更正内容涉及《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第二节 公司概况”、“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修改的内容包括因财务数据更正、统计口径调整等事项导致的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及文字描述调整。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携宁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
编号:2024-021)以及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公告编号:2024-025)。
四、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携宁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携宁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众会字(2024)第00277号《关于上海携宁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上海携宁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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