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兴业证券作为上海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因上海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光科技”)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
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出具《关于给
予上海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1]355号),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上海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李晋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时光科技未按照股转要求在 2 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时光科技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能存在对公司声誉等产生不利影响。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继续履行对时光科技的持续督导义务,并督导时光科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上海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1]355 号)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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