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8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833858 证券简称:信中利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传闻简述
(一)传播情况
传播时间:2023 年 9 月 25 日
传播方式:网络
报道传闻主要媒体:《财新网》
(二)传闻内容
2023 年 9 月 25 日,《财新网》(微信号:caixinwang;认证主体:财新传媒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76705645)记者岳跃在该公众号刊发了《信中利私募基金案中案 投资者要求再拘汪潮涌》的文章。
二、澄清声明
(一)传闻事项属实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发布了收到相关案件应诉通知书的公告,于近期
收到一审判决书,已着手对一审判决书进行公告。该媒体报道与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严重不符。案件进展请以本公司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公告为准。(二)董事会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上述情况,认为上述内容对公司投资者、客户及社会公众造成误解,对公司及汪潮涌先生的声誉产生了不良影响,特此发布公告澄清及
公告编号:2023-047
声明。
(三)郑重提醒
网站 www.neeq.com.cn 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平台,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平台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其他说明
(一)对相关当事人的追责声明
1、《财新网》发布的文章记载的事实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严重不符,内容张冠李戴,捕风捉影,其中涉及法律关系严重错误,该文章的内容为不实报道。
2、《财新网》刊发未经核实确认的不实报道,给信中利和汪潮涌先生造成了不良影响。信中利及汪潮涌先生要求《财新网》公众号撤销此不实报道,并公开道歉。
3、信中利及汪潮涌先生保留追究《财新网》(财新传媒公司)和该作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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