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4
公告编号:2023-053
证券代码:833858 证券简称:信中利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10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0 月 2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改正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子公司
理有限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105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四)项、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53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一、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未能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二、将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三、挪用基金财产。
四、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相关表述。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105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四)项、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高度重视,将积极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并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业务规则的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53
关于对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90 号。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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