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6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3858 证券简称:信中利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 月 2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2 月 1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已收到应诉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超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4-005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信中利赞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他个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北京信中利赞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挂牌公司子公司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本案系追偿权纠纷。
2017 年 9 月 26 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与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中利”、“公司”)签署了《担保协议书》,约定高新投为信中利发行公司债券(即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双创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中利、北京信中利赞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利赞信”)及其他个人分别与高新投签署了反担保相关协议。
2023 年 11 月 3 日高新投已出资代为全额偿付双创债的本金及利息。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 判令信中利向高新投支付双创债代偿款 393,040,000 元;
2. 判令信中利支付代偿款的利息 5,895,600 元及其他全部费用;
3. 判令信中利及其他被告履行与高新投签署的反担保协议,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本案尚待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05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暂无法评估本次诉讼是否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推动相关各方关于本案的和解工作,公司也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粤 03 民初 7017 号。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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