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8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3858 证券简称:信中利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汪超涌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 挂牌公司 本公司
限公司
汪超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5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
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汪超涌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公司、汪超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82 号。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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