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33859 证券简称:国能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859 国能新材 2023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广南路 4057 号 1 栋一楼、二 楼 A 区、五 楼
A、B 区-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2年董事会工作情况以及2023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二)审议《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汇报了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及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思路及重点。
(三)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3]003101 号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国能新材:2022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及《国能新材:2022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9)内容。
(五)审议《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良好运作,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基于股东长远利益考虑,2022 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进行审议。
(七)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在充分分析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基础上,结合 2022 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3 年公司的发展计划,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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