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2-06 17:11:12 股吧网页版
灵汇股份: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6


证券代码:833864 证券简称:灵汇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灵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灵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灵汇股份”)的公司管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现补充确认:1、2023 年 12 月灵汇股份与王亚君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2、2023 年 12 月浙江长城净化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净化”)与王亚君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一、设立灵汇智控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D9448Y03

2、股东:灵汇股份出资 19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7.5%;王亚君出资 50 万
元,占注册资本 2.5%。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优盟商业中心 2 号楼 1502 室

5、营业范围:许可项目: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绿色复合
材料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室内空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设立长诚新材料科技 (杭州)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D7C5WBXT。

2、股东:长城净化出资 9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95%;王亚君出资 50 万元,
占注册资本 5%。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优盟商业中心 2 号楼 1503 室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瓦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米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系设立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