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6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2023年11月30日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
(2023)浙0591执1480号执行通知书,湖州赛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内容详见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灵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公司银行账户冻结基本情况
经查询,灵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与湖州赛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同纠纷,导致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截至2024年3月5日,公司被冻结金额合计为546,882.44 元
序 账户名 已冻金额
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号 称 (元)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
1 行股份有限公司祥符 201000146445679 基本户 434870.2
支行
2 灵汇技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杭 584714421900028 一般户 11819.54
术股份 州城东支行
3 江苏银行杭州拱墅小 33220188000086890 一般户 100146.4
有限公 微企业专营支行
4 司 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 8110801011902645801 一般户 0.00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5 限公司杭州星耀城支 19-046101040007934 一般户 46.3
行
三、公司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上述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流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处理上述情况,同时持续关注诉讼进展,争取尽快解除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公告编号:2024-012
四、备查文件
《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3)浙0591执1480号》
网银账户截图
特此公告。
灵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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