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灵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灵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灵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灵汇股份”)未能于 2024年 6 月 30 日(含)之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且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由于公司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含)之前仍无法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灵汇股份未能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被
停牌,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或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相关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未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含)前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已被强制停牌;公司未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含)前披露《2023 年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公告。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王必松
联系电话:0571-58111377
联系人:持续督导专员
联系方式:0571-87152602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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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