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4-18 19:18:09 股吧网页版
卓信数据: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18


证券代码:833872 证券简称:卓信数据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北京卓信智恒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要求,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缴款账户的存放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6年第一次募集:

2016年2月5日,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7,139,300股(含7,139,300股),实际发行数量为7,139,300股;预
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67,160.00元(含8,567,160.00元),实际
募集资金总额8,567,160.00元,募集资金存入公司账户:中国民生银
行北京工体北路支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6年2月26日。根据
2016年8月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
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
型挂牌公司融资》要求,企业募集资金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
募集资金从认购账户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主办券商核查后向
全国股转公司补充提交专项核查报告及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与北京
银行上地支行、国都证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已在北京银行上地支
行开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9月6日,将募集资金从民生
银行北京工体北路支行转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上地支行。

2016年第二次募集:

2016年12月23日,2016年第二次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348,314股(含1,348,314股),实际发行数量为1,348,314股;预
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99,994.60元(含11,999,994.60元),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4.60元,募集资金存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6年12月28日。
2、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北京银行上地支行 20000030948000008545286 一般户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10918306410901 一般户 0.00
石景山支行
3、是否存在股东大会通过股票发行方案前缴款验资或者在认购公告规定的认购期前缴款验资的情形:

2016年第一次募集:

2016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卓信智恒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2016年2月22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发布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告规定自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2月26日,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必须于2016年2月26日之前将认购款缴存入股份公司指定账户。截止2016年2月26日17时,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指定账户完成了缴款认购。
2016年2月29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我司委托,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对投资者的缴款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验程序,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中天运[2016]验字第90022号。

2016年第二次募集:

2016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卓信智恒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2016年2月26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发布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告规定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6年12月29日,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必须于2016年12月29日之前将认购款
缴存入股份公司本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