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4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3876 证券简称:鑫浩源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宁夏鑫浩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
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9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逯益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生效。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578,12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晓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984,640 股,占公司股本的 8.6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黄贵显先生为公司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30,4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2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明璨先生为公司分管(技术研发)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20,32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3%,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吕晓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5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志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9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沙明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28,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7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新一届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从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三、备查文件
《宁夏鑫浩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夏鑫浩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夏鑫浩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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