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9
证券代码:833884 证券简称:博高信息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成都博高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成都博高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成都博高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何世刚、陈蓉、魏栋超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期限
起;承诺有效期: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起 2 个月内;承诺履行期限:公司在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
要求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承诺事项的内容 详见二、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 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一)挂牌公司作为承诺主体
承诺主体:成都博高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承诺内容:成都博高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 2 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由公司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并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不存在其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如该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7)自公司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