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15
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代码: 833896 证券简称:海诺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符合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发展战略,符合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则的要求,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基本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公告编号:2023-042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审核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发展进行判断,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毅、刘丹、侯朝慧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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