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01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 833896 证券简称:海诺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骆毅力先生的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骆的、邓志宏、何泽荣、杨大利、骆黄英、牟雪飞、彭军的简历等资料,其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3-047
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毅、叶宏、徐乃玲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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