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30
东兴证券
关于聚芯芯片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兴证券作为聚芯芯片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 是
意见的审计报告
2 其他 主办券商无法充分事前审核的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聚芯芯片委托,对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出具了和信审字(2022)第 001052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与和信综字(2022)第 000360 号《关于对聚芯芯片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审计报告针对无法表示意见说明如下:
“(1)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所述:
①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聚芯芯片公司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净亏损 30,208,537.56 元,2021 净利润-8,840,904.89
元。公司净资产为-7,047,809.45 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8,747,487.36 元。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聚芯芯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重大不确定性。截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聚芯芯
片公司就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了相关措施,但我们未能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保聚芯芯片公司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② 存货的认定
聚芯芯片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其存货账面价值
1,816,501.57 元,占资产总额的 9.1%,我们无法获取相关的存货清单以及进行盘点程序,我们无法确认该资产存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法确认本期营业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③ 函证事项
我们在对聚芯芯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公司未能提供完整资料,我们无法对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科目实施有效的函证程序,我们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与函证相关的报表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④ 处置子公司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如附注五、30 投资收益及附注六、1 处置子公司所述,本期处置子公司常州景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七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确认投资收益212,876.71 元,公司未能提供已处置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相关财务资料,我们无法确认该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⑤ 已处置子公司尚未进行工商变更
公司于 2020 年处置子公司常州常巍电子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日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该子公司股东之间存在诉讼纠纷,我们无法确认该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2)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聚芯芯片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
项对聚芯芯片公司 2021 年12 月 31日财务状况 2021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
影响。
(3)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由于我们目前无法获取认定上述事项所需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2、主办券商无法充分事前审核的风险:
东兴证券已履行对 ST 聚芯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尽快完成 2021 年年度财务
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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