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3898 证券简称:ST 聚芯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聚芯芯片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聚芯芯片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李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聚芯芯片科技(常州)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李箫 董监高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
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11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聚芯芯片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箫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挂牌公司及李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业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告编号:2023-011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出具的编号为
[2023]118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聚芯芯片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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