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3902 证券简称:琪瑜光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浏翔公路 1920 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4 月 2 日 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程翠莲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
公告编号:2021-011
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和《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1-011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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