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833902 证券简称:琪瑜光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因公司及审计机构主要办公经营所在地均在上海,自 2022 年 3 月上海新冠疫情爆
发,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且管控措施持续升级的影响,根据上海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的政策,公司及审计机构均按要求停工且足不出户,无法继续开展工作。快递暂停导致正常回函等程序工作受到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市仍实行分区分级管控,公司全体人员及审计机构老师仍需按照政府要求足不出户,居家办公。目前审计报告及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均由相应人员居家办公进行,但如若本月底之前不能进行解封,将严重影响到公司两会召开、相应会议文件准备工作及各类印鉴的申请和使用,具体恢复时间将根据当地政府疫情管控的要求做出相应安排,一旦解封,公司立即安排年度报告的审议及披露。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前
公告编号:2022-010
(五) 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实行居家办公,远程沟通审计相关事项。待疫情缓解后公司将督促各方加快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公司无法披露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暂停
转让的风险,存在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
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如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仍无法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根
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琪瑜光电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9151076 13818011022
邮箱地址:wangjiayun@qiyu-lighting.com
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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