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0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琪瑜光电”或“公司”)原计
划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因公司及审计机构主要办公经营
所在地均在上海,自 2022 年 3 月上海新冠疫情爆发,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且管控措施持续升级的影响,根据上海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的政策,公司及审计机构均按要求停工且足不出户,无法继续开展工作。快递暂停导致正常回函等程序工作受到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市仍实行分区分级管控,公司全体人员及审计机构老师仍需按照政府要求足不出户,居家办公。目前审计报告及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均由相应人员居家办公进行,但如若本月底之前不能进行解封,将严重影响到公司两会召开、相应会议文件准备工作及各类印鉴的申请和使用,具体恢复时间将根据当地政府疫情管控的要求做出相应安排,一旦解封,公司立即安排年度报告的审议及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限期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纪律处分、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档案数据库的风险。如果公司无法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含当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自 2022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已就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作出提示,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主办券商将持续履行对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挂牌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并告知公司如未能按时披露年度报告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处罚。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吴清源
联系电话:029-88365835
挂牌公司联系人:琪瑜光电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9151076 13818011022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开源证券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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