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5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3902 证券简称:琪瑜光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基于公司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为更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保护股东利益,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产品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保持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16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鉴于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对异议股东采取保护措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琪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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