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6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3903 证券简称:杭真能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年 2 月 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任卫民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0,076,319 股,占公司股本的 42.7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任川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936,340股,占公司股本的 12.6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吕培先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548,458 股,占公司股本的 7.5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袁宏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802,424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2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荣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64,6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公告编号:2024-004
2 月 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沈汉永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164,457 股,占公司股本的 8.8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敏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1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治理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换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
三、备查文件
《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杭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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