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833907 证券简称:倍智人才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 15:3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907 倍智人才 2023 年 5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将聘请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七)会议地点
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根据 2022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对 2022 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 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公司监事会就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编号: 2023-004、2023-005)。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
的审计结果,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 2022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3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 结合公
司 2023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现拟定《2023 年度财 务预算》。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公司 2022 年
度报告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称“亚太”),公司认为亚太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 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为保 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亚太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
责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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