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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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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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10
第一节股东 10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16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25
第一节董事 25
第二节董事会 28
......34
......36
第一节监事 36
第二节监事会...... 37
......39
......41
第一节通知 41
第二节信息披露 41
第三节投资者关系管理 42
43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4
......46
......47
......47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其前身广东倍智人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广东倍智人才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在广州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101000145247。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Guangdong Talebase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76 号 3010 室
邮政编码:51063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5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长期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股东可以起
诉 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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