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18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3927 证券简称:宁宇科技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佛山宁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佛山宁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惠冲、李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09])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1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佛山宁宇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朱惠冲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李小红 董监高 财务总监、信息披露负责
人
公告编号:2022-011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宁宇科技未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宁宇科技董事长朱惠冲、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小红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宁宇科技、朱惠冲、李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拟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公司非主观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无力筹措资金且无人力以编制定期报告相关文件。公司将按要求于 3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并进行内部问责。同时,公司将持续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2-011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佛山宁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惠冲、李小红采取出具警示措施
佛山宁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