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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九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1

关于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在本辅导期内派出的辅导人员包括刘奇、宁博、贺军伟、张逸潇、杨鸿宇和陶稼轩六人,其中刘奇、宁博为保荐代表人,刘奇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辅导资格。发行人的会计师和律师也派出了相应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和辅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自辅导备案以来,招商证券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辅导对象进行尽职调查和现场辅导,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访谈或查阅内外部资料等
务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辅导。

本期的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以下简称“本辅导期”),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实施辅导内容所采取的辅导方式包括:尽职调查、专业咨询、及时整改、跟踪辅导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辅导内容主要包括:

1、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情况,收集和查阅上下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和研究报告,梳理公司产品迭代情况和竞争优势,以便后续向投资者充分阐述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及核心竞争力。

2、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重点关注发行人研发费用归集和内控制度等资料,开展相关方面的核查,通过电话会议、书面材料等方式对研发费用归集和内控制度等进行详细梳理。

3、督促辅导对象进行规范运作,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助解决,协助发行人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会计师和律师积极配合各项辅导工作,辅导工作进展顺利。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辅导,辅导对象通过与辅导机构积极沟通和探讨,已经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并逐步落实,持续优化内控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发行人紧紧抓住数字经济发展的行业机会,聚焦智慧政务,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及行业应用拓展。

辅导小组已督促公司后续在新业务展业过程中需关注收入与成本的核算方式,在持续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的同时,保障业务及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同时,发行人主要以项目制开展业务,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发行人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进度和内控管理,持续完善内控水平。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本阶段辅导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达到了预期效果。下一阶段,辅导机构将继续按照辅导计划,同会计师和律师继续通过现场调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及组织辅导对象学习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并从以下方面开展辅导工作:

1、对被辅导人员进行培训,以加深辅导对象对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

2、继续组织被辅导人员学习了解最新 IPO 法律法规及审核动态情况;

3、持续跟踪发行人业务拓展情况,在业务拓展过程中持续提高公司财务会计规范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程度;协助发行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使其得到有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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