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2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3937 证券简称:嘉诚信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且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取消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废止相关制度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废止
公告编号:2024-028
相关制度的议案》,并且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此次选举董事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庞景秋先生、齐井春先生、洪梅女士、李绍俊先生、辛明女士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且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常鹏翱、张洪岩
2024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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