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1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3941 证券简称:ST 伊悦尼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
的第 2 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
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照规定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
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月 6 日起被实
施停牌。
二、终止挂牌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
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17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公告编号:2021-015
三、摘牌整理期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
因公司未向全国股转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
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复牌,进
入为期 10 个交易日的摘牌整理期,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
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伊悦”,证券代码仍为 833941,交易方式仍为集合竞价。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
挂牌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76-85696057
主办券商联系人:曾 滔,联系电话:0791-88250732
特此公告。
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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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