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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31 16:58:13 股吧网页版
ST伊悦尼: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31


国盛证券

关于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盛证券作为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伊悦尼原定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2020 年半年度报告》,因半年报编制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
司无法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转让。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预计将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之前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如公司未能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股转系统将于 2020 年 9 月第一个交易

日暂停其股票交易;如公司未能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伊悦尼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并明确告知伊悦尼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后果,要求挂牌公司严格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进展情况。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积极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尽快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如公司未能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含 10 月 31 日)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根据《证券法》第 197 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联系人:尹岳富

联系电话:13586073888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国盛证券
2020 年 8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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